时间:2023-12-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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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有效推动行刑反向衔接工作,确保不起诉案件实现“罚当其错”,以检察履职保护森林资源,日前,我院与扶绥县林业局就行刑反向衔接召开工作推进会。 我院与县林业局共同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以及最高检《关于推进行刑双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构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制度的意见》等相关法律规定,进一步增强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意识,明确双方职责及分工。 我院结合近期办理的案件,针对不同类型涉森林资源刑事不起诉案件移送行政处罚的必要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与林业局进行深入探讨,同时就检察意见的移送以及反馈方式等其他方面进行交流。县林业局表示将认真研究相关规定,制定内部工作方案,与检察机关共同推进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切实保护扶绥县森林资源。
下一步,我院将认真总结办案经验,加强与相关行政机关的交流与协作,全力推进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推动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的精准衔接,以检察履职促进行政执法,形成司法执法合力,共同助力法治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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